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有关补贴、资助和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20﹞2号)和《关于推迟人才政策兑现受理、项目申报推荐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20﹞19号)文件精神,按照相关配套办法、操作细则的要求,现将我市开展有关补贴、资助和奖励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一、符合《辽宁青年英才储备计划实施办法》(辽人社发﹝2018﹞7号)规定条件的:
1.2019年1月1日(含)至2019年12月31日,全省范围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招收的符合资助补贴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2018年3月6日(含)至2019年12月31日,全省范围内经国家博士后管理部门或省级博士后管理部门新批准设立的符合资助条件的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二、符合《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
部分操作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18﹞121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第二批操作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19﹞83号)规定条件的:
3.2019年1月1日(含)至2019年12月31日,全省范围内经国家博士后管理部门新批准设立的符合资助条件的科研流动站。
4.2019年1月1日(含)至2019年12月31日,全省范围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招收的符合奖励条件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
5.2019年1月1日(含)至2019年12月31日,全省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新招聘(录用)的符合奖励条件的已出站到(留)辽宁工作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
6.2019年1月1日(含)至2019年12月31日,全省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经国家有关部门新批准设立的符合奖励条件的国家级科技平台主持人、团队核心成员。
7.2018年6月15日(含)至2019年12月31日,全省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从省外新引进的符合奖励条件的各层次人才、新培养的符合奖励条件的各层次人才、新招聘(录用)的符合奖励条件的取得相应层次学历学位或具有相应经历的首次就业的各层次人才。重点是铁岭地区引进的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人3万元、5万元奖励(详见附件5中的附件3)。
8.2018年6月15日(含)至2019年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的优势主导产业、重点发展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等关键领域创办或注册的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核心成员。
上述申报对象中,已获得资助经费的不再重复申报。
申报程序“申报对象”中第1、3、4项,由各设站单位直接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第2项,由设站和设基地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其中,全省范围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负责自主招收或与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相关资助、奖励的申报工作;各博士后研究工作站负责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相关资助、奖励的申报工作。“申报对象”中第5、6、7项,由各县(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直部门(单位)分别申报,市直单位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申报,其他市直单位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除市直部门(单位)以外的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申报对象”中第8项,由单位负责组织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申报时间
2020年3月13日前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有关要求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直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做好相关申请表格的填报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工作,并按时报送申报材料。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直部门(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和政策规定,严格把握标准和资格条件,做好资格审查和认定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邮寄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接受申报,申报项目中设计上报汇总表单的,请将汇总表以excel格式报送指定邮箱(TL72689500@126.com),原始申报材料全部采取邮寄方式报送(其中涉密项目资料及不适于使用互联网和邮寄方式报送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集中接收邮寄材料时间为2020年3月3日-2020年3月13日。
相关文件和申报表格可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tieling.gov.cn/),在此通知附件中下载。
联 系 人:魏 鑫、尹 明
联系方式:74847349、74844013
电子邮箱:TL72689500@126.com
地 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1137、1139房间)
附件:1.《关于开展有关补贴、资助和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20〕2号.pdf
附件:2.《关于推迟人才政策兑现受理、项目申报推荐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20〕19号.pdf
附件:3.《辽宁青年英才储备计划实施办法》辽人社发〔2018〕7号.pdf
附件:4.《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部分操作细则的通知》辽人社发〔2018〕121号.pdf
附件:5.《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第二批操作细则的通知》辽人社发〔2019〕83号.pdf
附件6:相关申报表格.zip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8日